根据《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粤教助〔2023〕2号)、《广州城建职业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广州城建职业学院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和关于做好2025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及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要求和学院实际,经学生本人申请、班级认定小组评议、机电工程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审核,现将我院2025年春季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学生名单及学院初审结果进行公示。特别说明:本次困难认定的结果是初次认定的结果,最终的认定结果请以广东省认定的结果为准。
公示时间:4月22日至4月24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学生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学院奖助贷专员反映,反映材料请写真实姓名和具体事实,以便调查与核实,逾期不受理。
电话:020-87985311/15738899635
地址:建工机电楼304A
联系人:杨老师/李老师/邱老师
附件:机电工程学院2025年春季困难认定初审评议结果公示
机电工程学院
2025年4月22日